清热药


  凡以清解里热为主要功效,常用以治疗里热证的药物,称为清热药

  本类药物药性寒凉,沉降入里,清热药通过清热泻火清热燥湿清热解毒清热凉血清虚热等不同作用,使里热得以清解。即《黄帝内经》*“热者寒之”《神农本草经》“疗热以寒药”的用药原则。

  清热药主要用治温热病高热烦渴,肺、胃、心、肝等脏腑实热证,湿热泻痢湿热黄疸温毒发斑痈疮肿毒阴虚发热等里热证。

  由于里热证的致病因素、疾病表现阶段,以及脏腑、部位的不同,里热证有多种证型,有热在气分血分之分,有实热虚热之别,需选择不同的清热药进行治疗。

  使用清热药时应辨别热证的虚实。热证有气分实热营血分热气血两燔之别,应分别予以清热泻火清热凉血气血两清热证则以养阴清热凉血除蒸;若里热兼有表证,当先解表后清里,或与解表药同用,以表里双解。若里热兼有积滞者,宜配通腑泻下药

  本类药物药性大多寒凉,易伤脾胃,故脾胃虚弱食少便溏者慎用。苦寒药物易化燥伤阴,热病伤阴阴虚津亏者慎用。清热药禁用于阴盛格阳真寒假热之证。

  根据清热药的药性、功效及其主治证的差异,清热药可分为清热泻火药清热燥湿药清热解毒药清热凉血药清虚热药五类。

  现代药理研究证明,清热药一般具有抗病原微生物和解热作用,部分药物有增强机体特异性或非特异性功能、抗肿瘤、抗变态反应及镇静、降血压等作用。